僵尸企业出清路线图日渐明晰。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日前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外界吹风:用3年时间完成处置345户僵尸企业的任务,这比今年初召开的央企负责人会议更进了一步。
“345户,国资委讲得这么具体,说明僵尸企业的定性、定数量、定单位、定时间的‘四定’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接下来就到了实施阶段。”5月25日,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至于哪些央企或央企子公司被纳入这345户当中,李锦表示并不知情,而张喜武也没有在发布会上透露,但记者多方采访获知,第一批僵尸企业名单将会在近期公布,钢铁和煤炭企业占了相当比重,处置的焦点集中在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上。
划定标准
5月16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国务院国资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公告并未涉及汇报的具体内容,但作为“去产能”过程中的“牛鼻子”工程,清退僵尸企业的工作任务是不能回避的。5月24日,一位来自资源型央企的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国资委已经理清僵尸企业的名单了。
“国有企业是供给侧改革主体,目前央企层面的供给侧改革3个突破点是减少层级、压减产能、降本增效。”李锦说,“压减产能的标志是完成处置345户僵尸企业的任务,也是国有企业供给侧改革迈开重要的一步。”
事实上,今年1月的央企负责人会议便已披露,国资委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僵尸企业处置主体任务,到2020年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接近国资委的一位消息人士日前告诉记者,处置僵尸企业的方案已经制订完毕,名单会分批公布。李锦也认为,从国资委公开表态来看,定性、定数量、定单位、定时间已经明确,否则不会具体到345户上。
分类处置
对于4万多家央企及其子公司来讲,345户并不是僵尸企业的全部,僵尸企业的总数到底有多少,这还是一个谜,而谜一样的还有僵尸企业的成因。
“僵尸企业的出现有3个主要成因:一是改制成因,初期国有企业改革盛行部分改制而非整体改制;二是历史成因,一些当时因需成立的临时性企业遗留下来;三是企业自身经营机制原因。”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绛认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指出,选择性产业政策和地方保护是僵尸企业的制度性成因。
“地方政府出于增加GDP和税收的考虑,普遍采取给予土地、税收优惠和放宽环保、能耗、温室气体排放等监管的方式招商引资,不但造成过度投资从而催生大量过剩产能,也使得一些低效率的企业能够依靠补贴或减少成本支出而生存下去。”黄群慧说。
与此同时,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制约僵尸企业按市场规律退出,僵尸企业退出的最大阻力是人员和资金问题。
黄群慧调研发现,企业破产后会造成大量职工下岗,如果不能给这些下岗职工提供失业后的生活保障、妥善安置他们再就业,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只要企业能够按期偿还贷款利息,银行就能维持好看的“报表”,企业破产则会导致银行坏账问题暴露。
“最终还要落在这345户怎么处置的问题上,包括钱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关键还在这两个问题上,这是焦点。”李锦称。
至于如何处置,李锦认为,一种是兼并重组,另一种是清退破产,破产清退的比例应该比此前预期的要多一些,权威人士访谈说长痛不如短痛。“今年以来,借需求侧发力很多产能过剩行业的僵尸企业重新开工复产,回光返照,但是还是要下决心处置僵尸企业。”
黄群慧则认为,僵尸企业情况千差万别,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处置办法,而应抓住重点、分类化解、精准施策,协调推进。
此前国务院曾提出,对僵尸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对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重组,对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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