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237.3-2004
代替GB/T 5237.3-2000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Wrought alumin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for architecture
—Part 3:Electophoretic coating profiles
2004-11-01发布 2005-03-01实施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前 言
本部分表2、表3的部分内容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
GB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部分:
——第1部分:基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
——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
本部分为GB 5237的第3部分。
本部分是对GB/T 5237.2—2000的修订,本次修订将标准性质由推荐性标准修改为条款强制性标准。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5237.2—2000。
本部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兴发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佛山金兰铝厂有限公司、四川中新高科技实业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左宏卿、吕新宇、张贵斌、何延丰、吴锡坤、卢继延、王来定、王文革、李瑞山。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237.3—2000、YS/T 100—1997。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电泳涂漆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行业用,表面经阳极氧化和电泳涂漆(水溶性清漆)复合处理的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电泳型材)。用途和表面处理方式相同的热挤压管材也可参照采用本部分。
其他行业用的表面处理方式相同的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也可参照采用本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629 化学试剂 氢氧化钠
GB/T 1766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 1865 色漆和清漆 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滤过的氙弧辐射)
GB/T 3199 铝及铝合命加工产品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4957 非磁性金属基体上非导电覆盖层厚度测量 涡流方法
GB 5237.1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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