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铝门企业采取哪种经营模式更有利发展?
来源:中华门窗网 发布时间:2011/11/17 9:51:55

     目前,在铝门零售行业,代理模式仍是一些商家普遍采取的经营模式。对于生产厂家而言,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能促进厂家的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扩大企业产品在市场的销售额及市场占有率。

    铝门企业多数是采取加盟兼直营的模式,一般以加盟专卖为主,以直营为辅。铝门企业究竟采取哪种经营模式,要结合铝门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来决定。对于品牌铝门企业来说,采取哪种经营模式更有利?是代理、直营,还是加盟?事实上,代理、直营、加盟模式各有利弊,企业也应视具体情况而作出正确选择。

    直营模式

    直营模式一般是指由生产厂家直接经营终端店面的一种营销模式,即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经营、投资、管理旗下各终端零售店面的经营形态。直营终端各零售网点的经营活动均由生产厂家直接管理。厂家在终端各经营网点的经营活动均必须无条件服从厂家的领导。

    对铝门窗零售企业而言,选择直营模式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厂家对终端店面的直接管控,能直面消费者并很好的把握消费者的消费趋势,获取最大的利润;能根据市场走向灵活经营,有利于企业资金的周转及企业的稳步经营。在管理方面,生产厂家一般会采用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模式来直接对直营店面进行管理。

    铝门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佳经营模式

    成都某名门企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铝门零售市场上,由于铝门是定制化的产品,要辐射到周边及全国范围内的主要市场,因此生产厂家经营的网点就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数量。企业采用直营的营销模式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均比较大,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实力才能做好。”目前,已有一些厂家会出于形象推广的考虑,在一些重要市场区域开设自营旗舰店,以树立品牌形象并向经销商与消费者展示企业样板产品。

    代理模式

    代理模式是指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商家代企业销售产品的一种经营行为。在这种经营模式中,商家代理厂家的产品并进行产品销售,但商家并不购买厂家的产品,也不享有该产品的所有权。所有的产品都是厂家的,产品所有权仍然属于厂家所有,厂家会根据商家所销售的产品额度给予商家一定的佣金。

    公司负责人分析到:现今,在铝门零售行业,代理模式仍是一些商家普遍采取的经营模式。对于生产厂家来说,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能促进厂家的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扩大企业产品在市场的销售额及市场占有率。

     在代理模式中,由于商家所销售的产品受到地域市场、店面、经营产品的影响,生产厂家对相关产品市场的管理措施很难执行到位。在市场上,有很多商家为获取不法利益,会同时代理多种产品,往往存在“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这便会给生产厂家的产品来不利的影响。

    加盟专卖模式

    在加盟专卖模式中,商家往往设立专卖店,其所销售的产品只能是其所代理的企业的产品,并且要在厂家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产品的销售活动。加盟专卖最大的优势是:企业能快速将产品推向市场,并能加快企业资金回笼,借助加盟商的渠道,进行网点的扩张;能节约企业投入资金,减少投资风险,有效开发盲区并渗透市场。其缺陷是:加盟商会根据企业的产品或本区域市场需求等因素调整产品经营策略,如果生产厂家管控不到位,加盟商的忠诚度就会很低,转而代理别的企业的产品。

    总而言之,代理与加盟专卖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为企业节省资本,能使企业的产品渠道迅速扩张。企业如果选择直营,则品牌管理成本相对较高。限于市场、资金、管理、产品等因素,依托单个企业的直营模式却无法将企业产品的市场范围辐射到位,多数企业的直营模式也仅限于本区域市场或部分城市的经营网点。而代理的模式既不利于企业产品品牌影响力的提升,也难于管理,只是企业扩大市场销售的一种补充模式。

    因此,加盟专卖已逐渐成为各大铝门企业所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事实上,在目前的成品铝门企业中,多数是采取加盟兼直营的模式,一般以加盟专卖为主,以直营为辅。加盟专卖网点的数量与销售额均占了很大的比重。随着消费者对品牌产品认知度的不断提高,加盟专卖店的模式在终端市场将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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