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铝型材生产加工质量管理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9/22 15:31:38

  1.区分产品类别,采用不同标准组织生产

  建筑铝合金型材在铝合金型材产品中比重较大,部分生产企业忽视型材用途,下单第一选择就注明验收要求是GB5237,将很多非建筑铝合金型材误归入建筑型材,惹出不必要麻烦。正确的做法是,经营部门在收到客户订单时,必须明确是否建筑使用,生产建筑材执行GB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系列标准,非建筑用铝合金装饰型材对应使用GB/T26014-2010《非建筑用铝合金装饰型材》标准,工业用及未明确使用用途的型材应执行GB/T6892-2006《一般用工业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标准,产品合格证上检验标准一栏慎重使用GB5237

  2.对经销商加强培训

  经销商是联系生产企业与终端顾客的重要桥梁,识别顾客需求,解答顾客问题,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经销商可以算是市场的导向标。经销商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制约企业经营战略的顺利实施。部分经销商存在文化素质偏低、经营管理意识落后、对标准及市场监督抽查处理缺少理解及适宜的应对措施,不能够有效地配合企业进行全面的市场运作,成为企业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

  企业加强对经销商的培训,重点内容在产品类别执行标准不合格品控制市场监督抽查处理应对指南。使经销商清楚自己销售的是何种产品,执行的是哪个标准,是否销售的是合格产品。不断提高经销商质量意识。

  3.保障与经销商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企业建立与经销商的信息沟通渠道,保障信息流沟通顺畅,及时控制约束经销商合法经营,将违法、暴力抗法等恶性事件制止在萌芽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企业要强化经销商区域管理,明确经销商专人专线服务制度,确保在顾客遇到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从企业服务人员处得到耐心、专业、细致的处理建议,防止经销商在不冷静情况下,采取不适宜处理措施,危及企业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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