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2年电解铝产能控制在1000万吨左右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 发布时间:2020/1/10 9:18:22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传统产业是内蒙古自治区区制造业的支柱,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水平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为加快推动新型化工、冶金、建材、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和制造强区战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布局合理化、生产清洁化、资源节约化,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战略定位、体现内蒙古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到2022年,全区传统制造业产值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9%左右,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5%左右,钢铁、铁合金、电石、电解铝等重点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比2019年平均下降1.5%左右。

  提升钢铁、有色金属技术装备水平、延伸加工能力,丰富终端产品种类,推动“煤电冶加”、“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发展,到2022年冶金产业产值达到4200亿元左右。

  围绕准格尔地区高铝煤炭资源(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通过产能置换重点在包头、鄂尔多斯、通辽建设300万吨左右电解铝项目,配套布局一批铝型材、铝板(带、箔)、铝合金等项目,到2022年电解铝产能控制在1000万吨左右,铝后加工产能达到700万吨。支持赤峰铜冶炼加工企业搬迁改造、扩能升级,打造蒙东百万吨铜冶炼基地;依托进口铜矿资源,在巴彦淖尔、包头集中布局铜冶炼加工项目,打造蒙西百万吨铜冶炼基地。围绕蒙东蒙西两大铜冶炼基地,配套布局一批铜导线、铜杆、铜合金等延伸加工项目。

  实施延链补链专项行动。铝-铝后加工产业链。新增铝后加工产能200万吨,铝-铝后加工产业链产值达到1000亿元。铜-精深加工产业链。新增铜精深加工产能30万吨,铜精深加工产业链产值达到500亿元。

  严格产能过剩行业准入。电解铝,新建或技改项目必须采用500千安及以上大型预焙槽工艺,逐步淘汰300千安以下电解装置。铜,新建或技改项目产能规模10万吨以上,鼓励采用富氧熔炼工艺及其他先进技术。在化工、钢铁、有色、乳品加工、羊绒加工等特色行业制定和推广一批绿色制造标准。对标先进标准,推动高铁钢轨、无缝钢管、羊绒制品、乳制品、稀土功能材料、光伏材料、疫苗等优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推动平台服务网络化改造。鼓励面向企业、区域和行业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力争三年内在煤化工、钢铁、铝、汽车制造、乳品加工等行业培育建设一批区域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在巴彦淖尔布局进口矿产资源加工项目。以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为重点,规划布局一批煤炭洗选、煤化工项目,到2022年洗煤产能达到6000万吨、焦炭1000万吨左右,进口煤炭加工转化率达到30%。鼓励发展铁矿石、铜矿石初加工产业,到2022年铁矿石、铜矿石加工能力分别提高到400万吨、30万吨,铜冶炼能力达到35万吨。

  在保障措施方面,(一)加强财政金融支持。自治区现有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传统产业提质升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二)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以企业为主导的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在煤基新材料、乳业、羊绒等领域组建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国家级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与国际国内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在化工、有色、稀土功能材料、石墨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支持一批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项目。(三)强化节能减排约束。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技术、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规定和标准,推动技术装备水平达不到国家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标准的现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监察,将万吨标煤以上能耗企业全部纳入能源管控平台,对超过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限期整改。(四)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引进一批制造业大企业、大项目,提升大型骨干企业引领力、带动力。鼓励和推动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通过任务众包、能力共享、资源开放、供应链金融等方式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协同制造。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打造细分领域“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快融入产业创新和大企业供应体系,促进产业协同、企业融通发展。(五)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部门帮办制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模式,限度缩减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限。持续推进“一对一”帮扶和“点对点”服务企业制度,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分级分类推动解决项目开工手续不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承诺兑现不到位、融资难融资贵、用工需求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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