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建设装修工程延期公告
呼建招公告字[2012]施工(111)号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新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建设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1.工程名称:新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建设装修工程;
2.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本标段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二标段:外墙干挂与断桥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第三标段:天井改造工程
4.总投资额: 3500万元;
第二标段投资额:1600万
第三标段投资额:200万
5.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以北,东二环路以西.
6.建设资金:建设单位自筹.
二.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三.对投标人要求: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及相应的安全考核证书;
4.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及相应的安全考核证书;
4.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向招标代理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携带资料
1.报名时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二级)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二级)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关于呼和浩特市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和《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外,施工单位还应当按照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资质备案手续.
3.投标者应提交足以证明有能力执行本工程令人满意的证明材料,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截止到2012年6月15日(节假日休息)下午5点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政务服务中心5楼或呼和浩特建设信息网网上报名.
六.资格预审:另行通知.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张宏宇
联系电话:0471-4300923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26号万达广场B座24层2401
联 系 人:刘书伟 成海平
电 话:0471-3255264
传 真:0471-3255285
电子邮箱:liushuwei88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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