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文化广场项目-外幕墙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0/9/23 9:56: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县文化广场项目已由滦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滦发改备字【2018】1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滦州恒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内容:滦县文化广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600㎡,集图书馆、档案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影剧院等功能为一体。本工程是滦县文化广场项目的一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石材幕墙约15000㎡;玻璃幕墙约5500㎡;球形玻璃幕墙约3500㎡;穿孔铝单板幕墙约1000㎡;铝单板吊顶约300㎡;中空夹胶玻璃采光顶600㎡;玻璃栏板250m;幕墙防雷;隔热铝合金门窗;百叶窗;玻璃雨篷;观光电梯钢结构工程和连廊钢结构等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城惠民道南侧,安康路东侧; 2.3计划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6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11 09:00至2020-09-17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09-11 09:00至2020-09-17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1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滦州恒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滦州市新城安康北路33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21层
邮编:

067000

邮编: 100021
联系人:

费先生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315-7386116

电话: 1893298868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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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8308348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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