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消息(东楚晚报)(记者 叶建鹏)3月21日,大冶环保局就湖北茂晨铝业有限公司、大冶华光铝业有限公司、大冶正明铝业有限公司、大冶华厦铝业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分别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月17日,大冶环保局负责人带领环境监察人员来到大冶经济开发区7家铝材企业,突击检查发现,湖北茂晨、大冶华厦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大冶华光、大冶正明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生产废水超标外排。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公司私设暗管,酸洗废水没经处理直接排入园区地下管网。另两家企业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使用正常。
3月21日,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大冶环保局要求相关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恢复环保设施正常使用,并分别作出4万元罚款。
昨日,大冶环保局负责人说,近年来,随着房地产等行业迅猛发展,大冶铝材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其中,大冶经济开发区有7家铝材企业。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废水和废气,如果处理不当,废水和废气中的污染物就会污染环境。
据了解,大冶正建立停产整顿、承诺包保、上限重罚、部门及政府许可等制度,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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