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开发区调委会妥善化解黄石市晨茂铝业股东纠纷
来源:黄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7/24 8:51:22

  黄石市晨茂铝业有限公司是罗桥工业园内的一家拥有驰名商标的大型企业。
  2008年5月,该公司因为股东不和发生分立,分立后公司有股东曹兰英、曹冬梅、曹军、曹海权、曹细军五人,分别拥有20%的股权。其中,曹兰英为公司董事长,曹军为总经理,曹细军为采购部负责人,曹海权为销售部负责人。自2010年上半年起,股东之间产生矛盾,逐渐分成了两派,一派为曹兰英、曹冬梅、曹军等人,另一派为曹海权、曹细军等人。曹海权和曹细军以董事长和总经理独断专横、财务不公开造成公司亏本为由,不执行股东会决议,致使股东会、董事会不能如期召开。两派股东之间还多次发生肢体冲突,罗桥派出所出警及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及安监办出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结果甚微。
  2012年2月16日,曹细军、曹海权聘请一名会计师到公司审计会计账目,审计后未发现明显问题。2月17日,曹细军以公司为被告向大冶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公司提供自2008年以来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业务经营状况等资料用于查阅、复制,并要求提供公司会计账目,用于查阅、摘录。由于曹海权、曹细军认为曹兰英、曹军未如实向法院提供有关公司会计账目,致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最终导致公司在严重缺乏原材料不能生产时,曹细军和曹海权拒绝采购;公司锅炉因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使用时,他们也不同意购买新锅炉。公司几名管理人员逐渐对公司失去信心先后辞职,技术人员也准备辞职另谋高就,该公司已到了停产关闭的危机时刻。
  经济开发区、罗桥街办领导得知情况后十分重视,为了确保该公司能正常生产经营,经研究后决定派工作组进驻该公司,处理股东之间的纠纷。工作组由开发区政法委牵头,罗桥司法所、罗桥派出所、开发区安监办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3月30日工作组进驻该公司后,决定先解决恢复正常生产问题,并及时稳定员工情绪。通过找双方股东询问,下车间走访,了解基本情况后,再分别对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过工作组做工作后,曹海权、曹细军答应购买原材料和新锅炉,使公司避免了停产的危险和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此后,工作组对股东之间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进行妥善处理。在工作组依法认真细致的工作下,该公司股东矛盾得到了化解,公司现已恢复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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