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大化瑶族自治县在加大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工作时,以“宁可不采,不可乱采;宁可不挖,不可滥挖”为原则,以治乱为基础,以治散为措施,以治本为目的,加大依法查处力度,有效地规范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
据悉,该县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基本探明的有石灰岩、硅石矿、铝土矿、方解石矿、滑石矿、白云石矿、钛铁砂矿、辉绿岩等矿产资源。其中分在羌圩乡、岩滩镇、乙圩乡、北景乡的硅石矿,境内已发现小型矿床11处,可用冶金用脉石英矿石资源储量580万吨以上,预测总资源储量在8000万吨以上。如何有效地保护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好现有的矿产储量,事关推动大化的长远发展和美好未来。为此,该县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依法管理,科学探采,规模经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
营造良好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做好“资源整合”,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以矿山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促整合,坚决关闭超层越界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以关闭促整合。
强化资源保护、管理监督机制,强化资源保护的监督机制,通过把好年检关,全面开展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矿政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逐步建立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县乡村三级动态巡查监管体系。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经常性地在全县矿区范围内加大巡查,对乱采矿产资源和无证采矿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防止了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等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了矿业权市场。
与此同时,对及时发现和查处矿业违法案件,做到惩治和教育并重,建立起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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