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公司提前完成国资委下达节能目标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4/1 17:27:32

  2012年10月份,中铝公司启动了能源效率提升专项工作,经过两年的持续耕耘,取得了显着成效,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实现年度节能超过100万吨标煤,共节能236万吨标煤,累计实现能效收益18.29亿元,提前完成了国务院国资委对中铝公司要求的“第四任期”节能目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铝公司开展能源效率专项工作有着深刻的内外部原因。

  从外部看,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国资委对中铝公司的“第四任期”提出要求,“到2015年,中铝公司氧化铝综合能耗比2012年降低2.5%,铝锭综合交流电耗比2012年降低1.65%,供电标煤耗比2012年降低5%。”

  从内部看,中铝公司通过对标分析发现,主要产品氧化铝的能耗水平处于国际同行业的中下游水平,电解铝能耗处于国际同行业的中游水平,公司的能效水平与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内部能耗的诊断分析,公司主营产品的能源成本占产品制造成本比重超过40%,主要产品中氧化铝、铝锭综合能耗、供电标煤耗占企业总能耗的85%以上,经过努力能够实现20亿元的改善潜力。

  因此,中铝公司紧紧牵住“牛鼻子”,将本次能源效率专项工作的重点放在了提升氧化铝、电解铝、自发电的能效提升上。

  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两年来,中铝公司能效水平显着提升,截至2014年12月,氧化铝综合能耗由2012年的600多公斤标煤降至500公斤标煤以下,降幅达到21.04%,大幅超额完成国资委要求到2015年中铝公司氧化铝综合能耗比2012年降低2.5%的目标,公司氧化铝能耗水平由行业的第三梯队上升到第二梯队;铝锭综合交流电耗与2012年相比,下降255千瓦时,降幅达到1.83%,超额完成国资委要求的到2015年铝锭综合交流电耗比2012年降低1.65%的目标;供电标煤耗与2012年相比下降了5.58%,超过了国资委要求的到2015年下降5%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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