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多地出现违规排污 为何总是“没想到”?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4/4/16 9:33:39

  近日,中国铝业秘鲁矿业公司特罗莫克铜矿因违禁排污被秘鲁方面叫停。作为中国海外最大的铜矿项目,这一事故的出现受到各方关注,也在国内引发波澜。

  “中国网事”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中铝系企业在国内也不止一次出现违规排污事件,虽然事发地点不同,但中铝方面往往将事故原因归纳为“没想到”或“意外”。

  在秘鲁:称遭遇突然降雨是“意外”

    3月31日,秘鲁环境评估与监管局指出,中铝秘鲁矿业公司特罗莫克铜矿项目的生产过程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将矿区废料库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湖中,因此叫停了中铝在秘鲁的所有项目。

  事发后,中铝秘鲁矿业公司总经理黄善富向“中国网事”驻利马记者解释说,矿区废水流入小湖是一次“意外事故”,并非企业有意违规。

  据了解,矿区周围设有防洪沟,以便将废料堆上流下来的废水通过专用沟槽导入沉降池,然后再引入污水厂进行处理。

  黄善富说,由于近期矿区降雨量激增,大雨裹着泥浆从山上冲下,填平了废料场周围的防洪沟,并带着从废料堆上流下的废水顺着一条冲开的水道流入了附近的两个小湖。

  他承认,对降雨量的估计不足是导致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并表示中铝已经迅速采取了整改和补救措施。

  4月11日,秘鲁环境评估与监管局表示,中铝秘鲁矿业公司防排污引水工程已顺利完成并通过专项检查,同意中铝特罗莫克铜矿恢复生产。

  在广西:治理排泥库泄漏,田地成了“应急池”

  在广西,中铝参与投资的广西华银铝业曾因“四年9次泄漏”被环保部责令停止生产。

  今年4月4日,记者来到位于靖西县新甲乡的龙山排泥库看到,这里如同一个四周环山的“湖泊”,里面装满红黄色泥浆。新甲乡新荣街坡珠屯正处于这一排泥库的下游地带,此前,泥浆通过地下泉眼涌入村庄。据事发地靖西县的一位领导介绍,2012年9月,一次泥浆泄漏便淹了近千亩地。村民们说,房子不能住,水也不能喝,连庄稼都种不了。记者近日在现场看到,当时被淹没的田地,如今被水面覆盖,四周砌起混凝土墙;一些因泥浆涌入受灾的民房被拆除,居民被搬迁至县城附近。

  村民们说,当时被淹没的田地如今被华银铝业以每亩每年约3500元的价格租下,成为了“应急池”。

  据悉,当地最近一次泥浆泄漏处理事故的直接费用就达800多万元。一次泄漏就造成至少数百万元的损失,而四年间频繁泄漏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而环保部门的处罚书显示,此次事故中华银铝业被处罚10万元。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方面称,排泥库治理方案由长沙有色金属设计研究院设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公司严格按照治理方案对库内内坝附近可能存在渗漏风险的区域扩大范围,万一再发生泄漏可及时将泄出泥浆泵回库内。相关治理目前通过了百色市政府的验收。

  长沙有色金属设计研究院水工专业主任何同庆认为,就目前技术手段而言,华银铝业采取的措施基本能将风险降至最低,但由于岩溶地区存在特殊地质条件,或许还存在地质情况不明之处,不能确保不会再次发生泥浆泄漏事件。


  2013年6月,中铝广西分公司一排泥库又因“地震”引发泄漏。

     在山西:黄河排污“没想到”提升泵故障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山西。2013年,中铝山西分公司因排放污水被媒体曝光。该公司称排污为“不慎排漏事件”,原因是“没想到”排污口的提升泵出现故障。

  而此前,2007年7月,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就曾在通报中指出,中铝山西分公司向黄河超标排放污水。

  据山西省运城市环保局介绍,位于该市的中铝山西分公司是当地第一大国有企业,30多年来为运城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近年来,该公司环保设备老化的问题确实日益凸显。

  近日,运城市环保局局长曹醒侨在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说,2013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的排污口提升泵出现故障,在排水量增大的情况下,导致部分间接冷却废水溢流,“导致100多立方工业废水通过雨水排污口排至附近的河流。”

  运城市环保监察队支队长钟文保表示,针对此次事故,当地对中铝山西分公司罚款85万元,并对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撤职、警告等行政处分。

    屡出“意外”还能说是意外吗?

  专家指出,屡次偶然之后总有必然。事故频发与企业违规成本的低廉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背后恐怕是当地政府的“投鼠忌器”和企业作为当地纳税大户的有恃无恐。

  2013年10月,中铝兰州分公司的两家工厂因“将废矿物油加入燃煤进行助燃以及危险物长期露天堆放厂区等”被环保部通报为环境违法企业,而面对“中国网事”记者的采访,中铝分公司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却简单地说他们只是因为“废弃物临时堆放”被通报,否认近两年曾发生过污染事故,随即挂断了电话。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杜群表示,对于企业来,借口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以使企业排污免责,这是目前的法律漏洞。但企业不应频繁以不可抗力为借口违规排污,对此,执法人员应加强日常监督和排查,对企业借口进行深度监督。

  此外,企业在项目上马前风险评估阶段就应将当地的地质条件、天气因素、设备老化、灾难发生的概率等纳入企业防护措施建设的考虑范畴。事故发生后,不仅要求企业对受灾人群进行赔偿,也应要求其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修复。

  杜群还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环保处罚机制,提高企业违规成本,在罚款的同时,要求企业停工整改,如果整改不合格,可以由第三方实施整改,企业支付整改费用,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

  屡次事发,屡次急着找客观原因,将事故简单归咎为“意外”,不仅对自身的公信力造成了负面影响,也造成了民众对企业的不放心甚至担忧。另外,在整改措施中将农民的田地改为“应急池”,造成大量村民被迫搬迁,造成的损失已无法挽回,这样的整改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更有甚者,屡次整改后又频繁泄漏,让人不禁要问,是企业肆无忌惮,还是监管太乏力?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提出要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大型国企在环境保护等方面理应起到表率作用,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赋予民众对能源行业树立环境友好型企业的信心,而不是在漏洞发生以后忙着“瞒、堵、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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