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对建材市场假冒伪劣“零”容忍
来源:湖南省龙山县政协网 魏宏齐 谢敏 发布时间:2011/8/5 9:53:55

    6月27日下午,在湖南龙山县城经营铝材钢筋建材的当事人罗某、刘某,因以次充好销售不合格建材产品受到工商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尽管他们表示悔恨,但等待他们的依然将是法律的严惩。

    针对建材市场时有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现象,今年初,湖南龙山县政协张玉炎、黄标等23名委员联合提议:彻查全县建材市场“假冒伪劣”,切实保障民生安全。提案关乎民生,引起了相关单位重视。作为有主要监管责任的湖南龙山县工商局今年以来便加强了对建材市场的整治力度。

    6月中旬,龙山县工商局在全县开展了又一次建材市场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县城一建材门市部销售的“经阁牌”铝材不能提供检验报告,随即对该批铝材进行抽样,并及时把该商品送往近临的湖北恩施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经检验,系不合格产品。工商执法人员旋即对老板罗某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11年3月8日从湖南某集团有限公司以每吨26000元的价格购进明知不达标的“经阁牌”铝材1吨,购进后按合格产品进行销售,每吨销价28000元,至2011年5月29日产品销售完毕,得销货款28000元人民币,罗非法获利2000元。

    无独有偶。在立案调查罗某销售不合格铝材案的基础上,龙山县工商局又乘胜追击,力求全县境内钢材市场整治不留漏网之“鱼”。6月25日,执法人员在县城湘鄂路一建材门市部进行检查,经对老板刘某经营的“荆州群力Φ12mm热轧带肋钢筋”抽样送检,经权威检验判定该批钢材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不达标,系不合格产品。龙山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感到事态严重,一旦这些不合格钢材流入市场使用,不知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当天执法人员便对刘某的售假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刘某于2010年9月底从湖北沙市购进“荆州群力Φ12mm热轧带肋钢筋”2吨,进价每吨3400元,购进后当事人以每吨3450元价格销售,至案发时已销完1吨钢筋,获销售款3450元。

    当事人罗某、刘某以次充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之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龙山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祥义介绍,龙山县工商局今年将下大力气整治建材市场,从严打击假冒伪劣,为广大消费者竭力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此举赢得社会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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