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蟠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
A区、B区、D区、F区断桥铝合金窗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宝鸡蟠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宝鸡市蟠龙新区,由宝鸡市发改委以宝市发改投资发【2013】325号~328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为:宝鸡蟠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A区、B区、D区、F区断桥铝合金窗工程,预估总造价约16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申请中、省市补助、企业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本项目招标人为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宝鸡市蟠龙新区,招标内容为宝鸡市蟠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A区1号楼、B区14号、16号、17号楼、D区11号、12号、14号、17号楼、F区10号、11号、13号、14号楼全部断桥铝合金窗工程的制作及安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已包含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3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类似工程:是指规模及内容相近的断桥铝合金窗制作及安装业绩);
4)申请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3项类似工程制作及安装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规模及内容相近的断桥铝合金窗制作及安装业绩);
5)申请人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有承担申请本项目制作和安装的资金能力;
6)申请人履约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注: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
5.1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至 2016 年 8 月 20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宝鸡市英达路15号(万祥花园)5单元504室 持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具有经养老保险机构加盖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全 称: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蟠龙新区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0917-6415161
招标代理机构:全 称: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英达路15号(万祥花园)504室
联 系 人:胡工 罗工
电 话:1899176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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