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记者从殷祖镇获悉,该镇董家口村村民卫某因涉嫌非法购买、储存、使用剧毒物品氰化钠提炼黄金,被大冶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据介绍,25日上午,殷祖镇政府联合土地、环保、安监、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对该镇张海、徐家山等地废矿区进行安全检查。当检查人员来到董家口大汤山时,发现有人非法使用剧毒化学品氰化钠采取堆浸法提炼黄金,检查人员现场将违法嫌疑人卫某抓获,扣押氰化钠10公斤。
经询问,卫某是殷祖镇董家口村卫绍圣人,现年50岁。自2009年以来,卫某先后从金湖街道办事处某女老板处购买氰化钠100公斤,用于非法采矿提炼黄金。今年11月25日,当卫某伙同他人再次在董家口大汤山一隐蔽处采矿炼金时,被执法人员现场抓获。根据卫某的交代,检查人员在卫某家中查扣尚未使用的氰化钠40公斤。
警方表示,卫某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卫某以非法使用剧毒物品氰化钠行政拘留15日。其他违法嫌疑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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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化钠俗称“三步倒”,0.2克就能致人死亡,国家对此类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非常严格。氰化钠属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中的第1级(极度危害),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经人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而发生中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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