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心医院食堂宿舍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5/26 17:33: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中心医院食堂宿舍楼改造工程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审批【20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中心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原宿舍楼改造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新增配电间及电梯建筑面积255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外墙改造,3-6层宿舍改造,屋顶改造,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工程;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 706.19 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50 %,计人民币 353.095 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建筑面积 3315 ㎡,层数 / 层,最大跨度 / m, 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原宿舍楼改造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新增配电间及电梯建筑面积255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外墙改造,3-6层宿舍改造,屋顶改造,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工程;;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中心医院院内;

2.4 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 ;

3.3 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 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在投标时,办理过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且统筹交纳过民工工资保证金的;

3.7 投标人为注册地在金华市区的企业。或者最近一整年( 2015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时)未因质量、安全问题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批评的注册地在金华市区外的企业。

3.8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9上文3.1条原文删除并更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按《原标准》、或《新标准》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上述《原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05月26日 10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6日 17时00分 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开标前网上直接支付或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地点为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工商大楼三楼) ,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 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jhztb.gov.cn)上发布。

6.2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9-83187208

7、行政监督部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监督电话:8318725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中心医院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明月路351号

联 系 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13905796333

传 真: 邮政编码:321000

代理机构:浙江双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171号龙腾创业大厦12楼

联 系 人:孙雨培 联系电话:0579-82280693

传 真: 邮政编码:321000

年 月 日

附件: 《金华市中心医院食堂宿舍楼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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