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刘仁八卫生院扩建医技综合楼工程,已由大冶市财政局以冶财采计【2011】1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市刘仁八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126.2平方米
(2)总投资:约260万元
(3)工程施工地点:大冶市刘仁八镇
(4)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财政划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并且两年内承接过类似工程的单位,可申请报名。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8月31日至2011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服务台(大冶大道27号),持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必须经企业所在地公证部门公证)、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五大员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建造师、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企业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黄石地区以外的投标申请人,提供大冶市规划建设局办理的进冶备案手续、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汇款单原件、合同或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必须经企业所在地公证部门公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应将原件的复印件经公证机关公证,并提交公证后的复印件和公证书原件)。原件将在评标结束后退还。年9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服务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截标时间为2011年9月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银行7楼705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黄石招标与采购网及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刘仁八卫生院
地 址:大冶市刘仁八镇
邮 编:435128
联 系 人:邹立华
电 话:13972784960
招标代理机构: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大道27号(建设银行5楼)
邮 编:435100
联 系 人:石大英
电 话:0714-8732166
传 真:0714-8732166
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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