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铝合金门、窗等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5/18 8:53:50

内容:
一、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文化展览中心及国际文化平台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现邀请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先锋国际广场泰山庙文化区金属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文化展览中心及国际文化平台铝合金门、窗等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2 、工程地点: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内
3 、项目规模:工程总造价约85万元。
4 、计划开工时间及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的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5 、质量标准:合格。
四、标段划分、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文化展览中心及国际文化平台铝合金门、窗、幕墙制作与安装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铝合金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 、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投
标报名时项目经理应提供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3 、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等不少于5人】2011年7月- 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 、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6 、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六、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5 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阳光分理处,账号:110966481900000115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418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368)。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人”。
九、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 5 月 14 日 16 时至2012年 5 月 21 日 17:00 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到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并交纳工本费人民币 600 元(盐城市文港路五星小区印汽社区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十、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有关资料,或招标人可通过对投标申请人提供资料进行考察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0515-88196565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
招标单位: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工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玲玉
联系电话:18012509366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贵司关于 项目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职务,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资格预审、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2 年 月 日
附件1: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O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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