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工程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10/17 16:35:58

 

    盐城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工程 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批准文号:盐发改审[2009]6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和 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作为共同招标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 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采购项目 的投标工作。中标单位中标后与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由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按照本询价函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合同见证方 。
一、 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盐城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工程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采购项目。
2.2 供货地点: 城南新区解放南路与纬十三路交叉路口城南新区体育中心。
2.3 采购规模: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 ( 含铝型材、钢化玻璃、铝合金型材、五金件等玻璃幕墙及铝合金门窗等相关主辅材(除玻璃耐候胶、结构胶)全部内容,具体数量级规格等要求详见施工图纸,
2.4 产品质量等级:“优等品”,并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及现行规范标准等。 质保年限满足国家标准。
2.5 询价内容:盐城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工程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 ( 含铝型材、钢化玻璃、铝合金型材、五金件等玻璃幕墙及铝合金门窗等相关主辅材(除玻璃耐候胶、结构胶)全部内容 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送货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上、下力资等)、验货、检验试验(含所有相关材料送检费用,具体检测比例按相关规范执行,检测单位由具备相应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及其他伴随服务(主要包括售后、提供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等)等,具体数量及规格等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2.6 供货期:中标人中标后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5 日内,首批材料货到现场,具体供货期服从盐城市城南体育中心体育场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玻璃或铝型材材料的生产或销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下列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包括生产厂家和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200 万人民币( 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注明的实收注册资本金为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才能参加投标。
3.2 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玻璃、铝型材及五金件)品牌为: 综合单价报价分析表中的品牌(见附件) ,如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为其他品牌产品,此产品质量档次及性能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招标人推荐品牌,并提供相关名牌产品证书等证明资料。
3.3 销售代理商投标须取得本次招标中玻璃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销售授权书原件;同时并取得玻璃生产厂商针对本招标项目产品质量联保协议书原件。
3.4 如铝型材生产厂商参与投标的,投标时须提供玻璃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销售授权书原件;同时并取得玻璃生产厂商针对本招标项目产品质量联保协议书原件;
3.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四、询价时间及询价地点:
 
4.1 时间:2012年 11 月 6 日 15 时(以北京时间为准)。
4.2 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三楼开标 二 室)
五、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5.1 生产厂商投标需提供: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到场需提供),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 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标一览表(请用单独的信封密封提交);
④ 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价单;
⑤ 投标报价表的Excel格式和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word文档格式的电子光盘一份;
⑥ 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及投标承诺书;
⑦ 如铝型材生产厂商参与投标的,投标时须提供玻璃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销售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并取得玻璃生产厂商针对本招标项目产品质量联保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⑧ 报价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产品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情况反馈等可以证明产品品质的文件及相关证明资料等)。
5.2 销售代理商投标需提供: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到场需提供),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② 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 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标一览表(请用单独的信封密封提交);
④ 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价单;
⑤ 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及投标承诺书;
⑥ 销售代理商投标须取得本次招标中玻璃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销售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并取得玻璃生产厂商针对本招标项目产品质量联保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⑦ 投标报价表的Excel格式和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word文档格式的电子光盘一份;
⑧ 报价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产品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情况反馈等可以证明产品品质的文件及相关证明资料等)。
请各投标申请人务必在上述询价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文件(一式柒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陆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装订成册、密封(电子光盘直接放入投标密封袋中,但投标人须在样品上注明产地、规格型号及投标人单位名称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到上述询价地点。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六、 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6.1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拾肆 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阳光分理处,账号:110966481900000115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6.2 投标截止时间前 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3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七、投标报价要求
 
7.1 投标报价及合同价款(包括综合单价及合价)是指中标的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供应商负责为完成盐城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工程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的采购供应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各投标人应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认真研究图纸、考虑可能发生的风险等所有因素后进行报价,所报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组成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的加工制造、检验试验费(含建筑幕墙、门窗三项性能检测,送检相关材料由投标申请人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玻璃切裁损耗、采购、运输(含运输及保险、送货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上、下力资等)、保险、现场抽检费用(包含因抽检不合格更换至合格产品的所有费用)、售后服务、招标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苏价服[2000]344号和苏价服[2003]4号文件规定)、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为提供所采购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送货到工地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完税价格,本项目的总承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单独结算,不列入本项目的报价范围内。
八、合同条款及产品技术要求
8.1 产品名称、材质、用量、质量等级及样品等要求:
8.1.1 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质量等级要求:优等品。
8.1.2 规格型号及用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
8.1.3 技术参数要求及其他说明
 
8.1.3 .1 铝合金型材:本工程选用的建筑用高精级铝合金型材(断桥隔热型材),面层为KYNAR500或HYNA500含量70%以上的氟碳喷涂,烘烤温度 250℃ ,平均厚度为40μm,加工精度符合高精级;不外露的辅材(压条、压块等)为阳极氧化。铝合金表面光洁,色泽一致,不易剥落,易清洁,耐久性好。
所有的铝型材基材都应该遵照GB/T5237.1-2004,与将要采用的精加工相配。挤压件和薄板都应该有足够的厚度和强度来满足结构要求,并保证成品表面不变形。应保证挤压和铝板的厚度以满足最终安装要求的长度和尺寸上的总刚度,执GB/T3880-2006。
本工程幕墙系统中幕墙系统部位铝型材均采用6063-T5,6063-T6铝型材(具体部位详见施工图)。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的厚度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表面处理方法
膜厚级别
(涂层种类)
厚度t(μm)
平均膜厚
局部膜厚
阳极氧化
不低于AA15
t ≥15
t ≥12
氟碳喷涂
-
t ≥40(三涂)
t ≥34(三涂)

8.1.3 .2 玻璃:按要求提供的玻璃(6+ 12A +6 LOW-E中空钢化),离线LOW-E镀膜在第二表面。应具有上佳的装饰效果和采光、视觉作用;灰色, 透光率在 40-60% ,反光率在 10-16% 。并能根据使用环境的要求,具有良好的隔音降噪、阳光控制、减少热传递、抗冲击等适应和改善建筑环境的功能,自爆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要求,在外观上不允许存在夹胶层气泡、裂痕、缺角、夹钳印、叠层、磨伤、脱胶等缺陷。
中空玻璃采用双道密封结构,首层采用防水密封胶,次层采用结构胶;立式合片,机械自动打胶,与胶接触的玻璃面要去膜。
中空玻璃的中空铝框连续折弯一次成形,只有一道对接缝;分子筛(干燥剂)充填,采用全密封自动灌充工艺,灌充饱和度不低于90%。中空玻璃结露点不低于-60℃。
钢化玻璃平整度要求:弓形度≤0.2%,波形度≤0.1%,质量须满足国家标准GB/T9963要求。
镀膜玻璃要求膜层均匀分布,导热系数U≤1.60,色差≤2CIELAB,耐磨性≤3%,质量满足国家标准GB/T18915.1~GB/T18915.2要求。
技术参数:
u 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外观质量规定

缺 陷 名 称
说 明
允 许 缺 陷 数
优等品
合格品
爆 边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 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三分之一的爆边
不允许
1 个
划 伤
宽度在0.1 mm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长≤50mm
4
长≤100mm
4
宽度大于0.1 mm的划伤,
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宽0.1~0.5 mm
长≤50mm 1
宽0.1~1 mm
长≤100mm 4
夹钳印
夹钳印中心与玻璃边缘的距离
玻璃厚度≤9.5mm
≤ 13mm
玻璃厚度≤9.5mm
≤ 19mm
结石、裂纹、缺角
均不允许存在
波筋(光学变形)、 气泡
不低于GB11614建筑级的规定

u 中空玻璃
中空玻璃物理性能要求

试 验 项 目
试 验 条 件
性 能 要 求
密 封
在试验压力低于气压(10+0.5)kPa,厚度增长必须≥0.8mm,在该气压下保持2.5h后,厚度增长偏差
全部试样不允许有渗漏现象
露 点
将露点仪温度降到≤40度,使露点仪与试样表面接触3min
全部试样内表面无结露或结霜
紫外线照射
紫外线照射168h
试样内表面不得有结雾和污染的痕迹
气候循环及高温高湿
气候试验经320次循环,高温\高湿试验经验24次循环试验后,进行露点测试
总计12块试样,至少11块无结露或结露

1) 中空玻璃合片加工时,应考虑制作处和安装处不同气压的影响,采取防止大面变形的措施。
2) 幕墙用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溶密封胶,二道密封采用聚硫胶或硅酮密封胶或硅酮结构密封胶。二道密封应采用专业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
3) 中空玻璃的间隔铝框可采用连续折弯型或插角型,不得采用热熔型间隔胶条。间隔铝框中的干燥剂宜采用专用设备装填。
u 低辐射镀膜玻璃(单银)
外观质量
Ø 低辐射镀膜玻璃原片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11614中汽车级的技术要求。
Ø 作为幕墙用的钢化玻璃原片应进行边部磨边处理。
Ø 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缺陷名称
说 明
优等品
合格品
针 孔
直径<0.8mm
不允许集中
 
0.8mm ≤直径
中部:3.0×S,个,且任意两针孔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
75mm 边部:不允许集中
不允许集中
1.2mm ≤直径< 1.6mm
中部:不允许
75mm 边部:3.0×S,个
中部:3.0×S,个
75mm 边部:8.0×S,个
1.6mm ≤直径< 2.5mm
不允许
中部:2.0×S,个
75mm 边部:5.0×S,个
直径>2.5mm
不允许
不允许
斑 点
1.0mm ≤直径≤ 2.5mm
中部:不允许
75mm 边部:2.0×S,个
中部:5.0×S,个
75mm 边部:6.0×S,个
2.5mm <直径≤ 5.0mm
不允许
中部:1.0×S,个
75mm 边部:4.0×S,个
直径>5.0mm
不允许
不允许
膜面划伤
0.1mm ≤宽度≤ 0.3mm
长度≤60mm
不允许
不限,
划伤间距不得小于100mm
宽度>0.3mm或
长度>60mm
不允许
不允许
玻璃面
划伤
宽度≤0.5mm
长度≤60mm
3.0 ×S,条
 
宽度>0.5mm或
长度>60mm
不允许
不允许
注:1:针孔集中是指在φ100mm面积内超过20个
注:2:S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3:允许个数及允许条数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按GB/T8170修约至整数
注:4:玻璃板的中部是指距玻璃板边缘75mm以内的区域,其他部分为边部

 
 
8.1.3 .3 密封胶条:密封垫和密封胶条采用优质高密度的三元乙丙橡胶,其延伸率>20%、抗拉强度>11Mpa,并且具有良好的抗臭氧及紫外光性能,能耐 -50℃ ~ 150℃ 的温度,耐老化年限不小于30年。密封垫为挤压成型,密封胶条为挤压成条;其邵氏硬度为75±5,设计海绵密封垫应有30%的压缩度,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室内外密封垫型材的设计应形成不小于0.70N/mm、不大于1.75N/mm的玻璃边缘压力。
8.1.3 .4 防火岩棉:本工程采用A级防火等级 100mm 厚的防火岩棉( 80Kg /立方米)。
8.1.3 .5 不锈钢及五金件 :本工程的不锈钢及五金件采用304不锈钢(紧固件:所有螺栓、螺母、螺丝、垫圈等,选用?W氏体不锈钢A2-70等级)
 
不锈钢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应符合下表: N/mm 2
类 别
组 别
性能等级
抗拉
抗剪
A
(奥氏体)
A1 、A2
50
70
80
500
230
175
A3 、A4
700
320
245
A5
800
370
280
所有不同金属接触处均以尼龙衬垫隔离,防止电位差腐蚀。中标单位 供货前须提供样品( 玻璃、五金件等) 供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确认后的样品进行供货,招标人保留对玻璃颜色调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增加任何费用。
注: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应到工程施工现场对现场施工样板段进行踏勘,(联系人: 郁卫忠 联系电话: 15366331325 ),如踏勘现场后有疑问,请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五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使用的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须符合设计图纸、询价函、现场施工样板段及招标人提供的样品要求执行,所有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在使用前必须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对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供应商进行处罚(或没收诚信保证金,或取消其中标资格等)。
8.2 质量保证
8.2.1 材料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应的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均能通过质监部门的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所引起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将在材料进场前进行抽检,只有检验合格的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才允许进场使用,相关费用由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供应商承担,若抽检不合格,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供应商须无偿更换至合格产品为止,由于抽检不合格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支付给招标人合同价款2%的质量违约金。
8.2.2 中标的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供应商所供应材料均必须符合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询价函的要求。
8.2.3 中标的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供应商的供货产品的名称、品种、等级、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必须与本询价函的要求相一致,并要求提供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材料进场前由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产品合格证、供货清单等相关资料必须随货同行。
8.2.4 合同质量等级按中标的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供应商投标时的承诺质量等级,如果达不到承诺质量等级,中标的玻璃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将送达工地的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更换至满足本询价函的要求为止。
8.2.5 若在现场招标人或监理发现不合格材料或假冒伪劣产品,招标人将按材料款的5倍予以严惩,相关处罚费用从结算价款中扣罚。材料供应商若不能按照询价函要求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8.3 制造、检验、验收标准及相关要求:中标的材料供应商所供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现行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和设计图纸及询价函的要求。
8.4 质保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
九、付款方式
9.1 总承包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提供合同30%的工程预付款,同时中标人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
9.2 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材料到现场,通过招标人及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90%;
9.3 余款在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完成审计工作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回访保修金,待二年保修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清帐(无利息)。
注:招标人支付预付款后,如因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约定而发生终止合同的情况,中标人须无条件返还招标人支付的预付款,同时招标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十、延期交货
 
10.1 中标人应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10.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人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十一、违约赔偿
 
11.1 中标人没有按照询价函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日,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15%。如果中标人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 不可抗力
 
12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3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三、最高限价及结算方式
 
13.1 本工程设定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并于开标前三天予以公布。
13.2 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询价人将不予接受,其标书视为无效标书。若投标报价低于询价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询价人可采用竞价方法,依法确定中标人。
13.3 结算方式:结算总价=中标综合单价×实际供货合格数量+变更工程价款;但中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际供货并经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符合本询价函及施工图纸等要求)的数量进行结算。
十四、定标原则
 
招标人在询价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首先由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并由询价小组根据“ 符合采购需求、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等报价最低 ”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五、其他
 
15.1 、在质保年限内如出现因 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系统材料 自身质量问题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15.2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则中标人须立即更换至合格产品且不得影响盐城市城南体育中心体育场工程的施工进度,中标人如有不配合招标人或对项目的施工进度造成影响的,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15.3 、本询价函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请从2012年 10 月 16 日 10 时起至2012年 10 月 23 日 10 时前,携单位介绍信原件到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领取相关询价资料(盐城市文港路五星小区印汽社区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部并交纳工本费 800 元;联系人:蔡龙;联系电话:13407509297)。
十六 、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七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八、购买文件不投标的约定
 
获取询价函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含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九、 监督投诉电话:0515-88196565【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515-83080019【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张工
联系电话:18724157729
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辅工
联系电话:0515-88116602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蔡龙
 
联系电话:0515-8980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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