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工业“十二五”不鼓励铝初级产品出口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1/31 10:02:22

    由于“十一五”期间,国内铝工业发展迅速,电解铝及其铝材产量年均增速分别达到了15.7%30.4%。在国内产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铝产品特别是铝材出口量不断增长,2010年国内出口铝材218万吨,与2005年相比,年均增长率达到25%。但是,铝材出口价格低于进口价格,产品附加值较低。

  据悉,铝材是电解铝的深加工产品,大量出口铝材相当于间接出口能源。不考虑再生铝生产的铝材,如果铝材全部由电解铝生产,按成材率72%计算,2010年出口217.6万吨铝材需要电解铝302万吨,按当年全国平均电解铝吨铝综合交流电耗14013千瓦时、吨铝材生产平均电耗600千瓦时计算,年耗电436亿千瓦时(三峡电站年均发电量847亿千瓦时),按2010年全国平均供电煤耗335/千瓦时计算,折标煤1460万吨。既使按净出口铝材计算,年耗电319亿千瓦时,折标煤1070万吨标煤。作为能源短缺国家,大量出口铝材及电解铝相当于间接出口能源,不利于国内节能减排。

  此外,电解铝生产从原料到产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铝土矿开采对植被、生态的破坏,氧化铝生产大量赤泥的堆存,电解铝生产外排氟的总量等,对环境总容量的考验十分严峻,与建立生态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型工业化社会的矛盾比较突出。环境保护的要求决定了我国电解铝不能无限制地发展。

  因此,《规划》从国内市场需求、能源供应形势、资源保障程度和环境保护要求等方面出发,为了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及铝工业可持续发展,提出铝工业发展要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继续严格控制电解铝产能扩张,不鼓励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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