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对于快速发展的中国铝加工业而言,是一个特别值得珍藏的年份。2007年的中国铝加工业,犹如繁星满天,亮点闪烁。
据初步估算,2007年中国铝材总产量可达到1050万吨,同比增长约32.8%;铝加工材的年总生产能力超过1620万吨,其中铸造锭热轧约350万吨,双辊式铸轧带坯280万吨,冷轧520万吨,铝箔106万吨,挤压材680万吨,线材420万吨(板带箔材产能按冷轧的计算)。
2007年,中国铝加工业成绩显赫:节能减排成就很大,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了约2。75%;西南铝1+4热连轧生产线投产并达产达标;“嫦娥一号”及“长征”火箭用上100多种国产铝材;125MN油压双动铝材挤压机投产;800MN锻压机项目建设开始启动;2条冷连轧线建设进入高潮;3项厚板工程同时兴建;铝加工设备出口捷报频传,等等。
相信,在2008年,将是中国铝加工业更加灿烂、更好地适度快速发展的一年。
宏观调控政策频出挑战背后机遇多多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铝工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地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资源,保证职工安全,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规范铝行业的投资行为,制止盲目投资,以及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自2006年12月31日以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对加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与贯彻科学发展观起了与正在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意见》;2007年1月23日,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发布公告(2007年第6号),公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将高性能铝合金、大型铝合金板材、铝车身、重大装备中的大型构件等20余项列为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与装备。2007年4月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运行[2007]709号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措施遏制铝冶炼投资反弹的紧急通知》,禁止利用坩埚炉和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熔炼废杂铝,禁止建设4t以下反射炉生产再生铝项目。
2007年5月2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3号”发表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取消对铝及铝材的30个税目的管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7月1日起,税号7604的4种条、杆、型和异型材,税号7605的2种铝丝的出品退税率均调整为0,其他铝材的出品退税率仍维持原状不变。
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07年淘汰100kt/a的小型预焙槽产能,“十一五”期间淘汰的总产能将达65万吨/年;2007年9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对高能耗电解铝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
2007年10月29日,发布《2007年第64号公告》即《铝行业准入条件》,不但对新建的铝加工项目的方方面面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有关部门对铝矿山、冶炼、加工、再生利用项目进行投资核准、备案管理,土地供应、工商注册登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许可、信贷融资等工作中要以行业条件为依据,而且要求现有铝加工企业在综合成品率、综合能耗、金属消耗等指标在“十一五”末达到新建企业水平。
这一系列政策的先后出台,对铝加工产业来说,是很好的难得的机遇,产业结构会得到加速调整,技术、装备与管理水平会获得明显升级,节能减排工作会取得明显成效,铝材应用会得到大力推广。
自2006年11月以来,国家将原铝锭的出口税率调整为征收15%的出口税,2007年8月1日,又以暂定税率形式将原铝锭进口关税由5%下调至0%,导致电解铝企业压力日益加大,使它们开始通过铝材加工和出口将压力转移至下游,铝加工业新企业建设与老企业的改扩建获得了充分资金,迎来了又一次发展机遇。
铝型材出品退税率的取消,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利润,是严峻的挑战,但另一方面,对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加速技术创新、提高成品率、降低资源与能耗消耗,无疑会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以提高赢利水平,消化取消出口退税带来的不利效果。
铝加工业面临的另一严峻考验是,在《准入条件》中要求现有企业在金属消耗、能耗水平、成品率等方面在“十一五”末全面达到新建企业水平。根据笔者的调查,在现有的约1000余家铝加工企业中,在这3方面达到《准入条件》要求的还不到32%。要在“十一五”末达到《准入条件》的要求决不是轻而易举的,但《准入条件》提出的指标实事求是,并不是高不可攀,通过努力完全可以做到,例如铝箔加工成品率要求高于79%,而一些铝箔企业在生产1500mm以上宽的超宽幅双零六铝箔时的成品率都在85%左右,有的甚至高达97%(带坯厚度0。325mm);铝型材挤压厂只要由电解铝厂供应圆坯锭就可完成综合能耗与金属消耗指标(金属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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