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4/7/14 16:43:01

证券代码:000612证券简称:焦作万方[0.00%资金研报]公告编号:2014-048
  
  2014年度第三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大会没有否决议案,也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时间: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2点30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东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蒋英刚先生由于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与会董事推举董事黄振彬先生主持本次大会。
  
  (六)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本次大会到会股东及代理人共57人,共代表58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1,571,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274,667,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6,904,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9%。
  
  公司董事周传良、黄振彬、孟钟剑、刘立斌、孙响林、陈永石;监事郭中强、宋小红、沈玉杰出席本次大会。公司高管赵院生、杨民平列席本次大会。
  
  本次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议案
  
  同意411,211,278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反对226,465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弃权133,78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
  
  其中,出席公司本次会议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897,58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反对226,465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弃权133,78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办理本次公司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410,986,978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反对226,465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弃权358,08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
  
  其中,出席公司本次会议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673,28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反对226,465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弃权358,08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申明、廉军魁
  
  (三)结论性意见
  
  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一)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O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12证券简称:焦作万方公告编号:2014-049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7月11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11人全部参与审议和表决。
  
  (四)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按照焦作万方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权激励方案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经完成,共向24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02.2万股,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A验字(2014)003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新增注册资本32,022,000.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168,997,394.00元增加到1,201,019,394.00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按照焦作万方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章程第6条
  
  原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壹亿陆仟捌佰玖拾玖万柒仟叁佰玖拾肆元整。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贰亿零壹佰零壹万玖仟叁佰玖拾肆元整。
  
  2.修改章程第19条
  
  原条款为:公司总股本1,168,997,394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总股本1,201,019,394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章程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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