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放松铜铝等有色金属产品加工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1/6 14:27:17
  商务部、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进行调整,其中取消了原本56个有色金属限制商品中的31个限制。业内人士指出,金融海啸下中国出口业务骤减,政府部门不仅从税收上给予优惠,还重新开启原本禁止的有色金属加工贸易大门,旨在缓解企业利润大幅下滑的态势。
  近日有消息称,商务部网站上的声明显示,中国将从2月1日起恢复铜精矿、镍和钴的进口免税政策,同时亦恢复精炼铜、镍及半成品铝材的出口政策。
  世华财讯就此消息致电商务部政研司和条法司,相关人士均表示以网站内容为准。据悉,2008年12月31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20号》,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进行调整,将原本《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44号公告》限制出口类目录中的部分塑料原料、塑料制品、木制品、纺织品等共计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剔除。分析师对比发现,在有色金属方面的加工贸易限制中,从原本56个限制目录减少到目前的21个,减少的35个项目主要涉及精炼铜、镍和部分半成品铝材。
  “联合金属网”有色金属频道经理王丽新向世华财讯指出,早在2006年,中国政府为了促进产业转型,减少“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耗能、资源型)产品和附加值低的出口,曾接连出台一系列政策,将进口铜精矿加工和出口未锻轧铜(阴极铜)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不再审批上述品种的加工贸易合同。而在此之前,铜精矿、镍和钴类产品的来料加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出口环节增值税不征不退。目前取消这些产品的加工贸易,即回归到加工贸易享受“进口免税和出口政策”,对于近期盈利能力大幅缩水的有色金属企业来说,成本压力会有一定减少。
  一位国内有色金属行业的分析师表示,对于简单的铜精矿加工贸易企业来说,原本进料加工业务进口环节要缴纳17%的增值税,出口还有10%的关税,企业利润相当的微薄,在金融海啸对中国出口严重冲击下,政府部门减少部分出口业务的税收,重新开启这些有色金属加工贸易的大门,虽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倒退,但是还是能够缓解企业利润大幅下滑的态势。
  附:取消加工贸易限制的商品目录
  海关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7410110001 覆铜板及印刷线路板用铜箔
  7410110090 其他无衬背的精炼铜箔
  7410121000 无衬背铜镍合金箔或铜镍锌合金箔
  7410129000 无衬背的其他铜合金箔
  7410221000 有衬背铜镍合金箔或铜镍锌合金箔
  7410229000 有衬背的其他铜合金箔
  7412100000 精炼铜管子附件
  7412201000 铜镍合金或铜镍锌合金管子配件
  7412209000 其他铜合金管子配件
  7415100000 铜钉,平头钉,图钉U型钉及类似品
  7415210000 铜垫圈(包括弹簧垫圈)
  7415290000 铜制其他无螺纹制品
  7415331000 铜制木螺钉
  7415339000 铜制其他螺钉螺栓螺母
  7415390000 其他铜制螺纹制品
  7418110000 擦锅器及洗刷擦光用的块垫、手套
  7418191000 非电热的铜制家用烹饪器具及其零
  7418199000 其他餐桌厨房等家用铜制器具及其
  7418200000 铜制卫生器具及其零件
  7419100000 铜链条及其零件
  7419911000 工业用铸造,模压,冲压其他铜制品
  7419919000 非工业用铸造,模压,冲压铜制品
  7419992000 铜弹簧
  7419993000 铜丝制的布(包括环形带)
  7419994000 铜丝制的网、格栅、网眼铜板
  7419995000 非电热的铜制家用供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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