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家电回收条例”年内有望出台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6/8/28 9:52:44
  家电回收管理条例年内有望强制实施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环资司了解到,去年9月向全国征求意见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目前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进入审查阶段,今年年内有望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

  据了解,条例中的规定包括,家电经销商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回收的废旧家电应当交给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如果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或拒绝消费者交售回收废旧家电的,以及回收的废旧家电不交有资质企业处理的,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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