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4日批准了修改后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此前,受国务院的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本次会议主席团提交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修改情况的说明中表示,根据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审查和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纲要(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此次修改共计三十四条,其中第二十二条在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中增加了“攀钢”、“江西铜业”和“青海柴达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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