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增值税调整政策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3/31 14:58:56
  据悉,日前,国家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环保部、税务总局和再生金属分会等有关行业协会再次召开“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政策调整方案”讨论会。
  该会议主要就“政策调整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再次征求意见。
  由于现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税收政策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存在诸多缺陷,在一些地区出现了虚开虚抵增值税票现象。
  为此,不少地方税务部门纷纷出台了各种限制性规定,对废旧物资流通市场造成不良影响,税收监管失度、税赋征管有失公平、严重影响了正常业务的开展,使不少废旧物资经营单位陷入困境,业务量下降,职工失业下岗,阻碍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严重影响了钢铁、有色金属等下游产业的资源供应。
  据悉,此次废旧物资增值税调整将维持现行在产废环节增值税征税政策不变,在回收和利废环节恢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机制,继续对利废企业实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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