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展会
企业
产品
商机
招聘
博客
提问
首页
资讯
行情
展会
工程
企业
品牌
报价
商机
人才
学院
百科
博客
会员
当前位置:
首页
>>
铝业资讯
>>
政策法规
>>正文
我国将禁止钼钨锰钛钒等加工贸易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6/7/13 10:47:04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文公告,于8月22日开始禁止下列商品的加工贸易:已焙烧钼矿砂及精矿,其它钼矿砂及精矿,钨矿砂及精矿,锰矿、钛矿和钒矿等。
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氧化铝、铝矿砂及其精矿、锰矿砂及其精矿、镍矿砂及其精矿、铬矿砂及其精矿、钨矿砂及其精矿、已被烧钼矿砂及其精矿、其它钼矿砂及其精矿、钛矿砂及其精矿、硅砂及石英砂、钒矿砂、钒精矿。
〖
收藏
〗〖
查看评论
〗〖字号:
大
中
小
〗〖阅读:700次〗〖
关闭
〗
相关资讯
没有相关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名:
*
铝业资讯导航
更多
铝材标准
铝价格表
铝生产厂
铝业证券
人物专访
统计数据
网友投诉
行业报告
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热门资讯
新建铝型材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在广告中使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铝合金建筑型材2010版
“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国务院:4月1日起提高有色金属等
新《废钢铁》国家标准在外形尺寸
铝行业准入条件分析
中国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的区别
商务部:2月1日起恢复铜铝镍等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