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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盖用铝标准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更新时间:2006-12-18 18:05:31,阅读:
 1、范围 
  本协议规定了瓶盖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协议适用于瓶盖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协议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协议的条文。
  GB 228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319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3199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5125有色金属冲杯分析方法
  GB 698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3、合同内容

  订购本协议所列材料的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a)材料名称;
  b)合金牌号;
  c)材料状态;
  d)材料规格;
  e)重量(或片数);
  f)本协议编号;
  g)用途及特殊要求。

   4、要求 
  4.1牌号、状态、分类

  产品的牌号、状态、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合金牌号状态规格(mm)   
  厚度宽度长度卷内径Φ%
  1100,8011,8111,3003,5052H14,H24,H16,H26,H180.2-0.350-1500500-2000200
  300
  350
  405
  501 
   注:1、如需要其它合金、状态和规格的板带材,供需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2、以3003合金供货时,应在合金牌号后加“S”即“3003S”。

  4.2标记示例
  用8011合金制造的H26状态,厚度为0.23mm,宽度为610mm的带材标记为:
  带8011H26 0.23*610*C EL/*273-1999

  4.3化学成分

   板、带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190规定。

  4.4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4.4.1厚度允许偏差
  板带材厚度允许偏差为:±0.01mm。

  4.4.2宽度允许偏差
  板带材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厚度宽度
  0.2-0.3≤500>500
  ±1+2
  0 

  4.4.3板材长度允许偏差为: +2mm。
  0

  4.4.4带材外径按合同规定执行。

  4.4.5板材两对角线偏差不大于1mm。

  4.5力学性能

  板、带材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4.6板、带材冲杯制耳率不大于3%。

  4.7外观质量

  4.7.1板、带材表面不允许有裂纹、腐蚀、折伤。

  表3
  合金牌号状态厚度(mm)抗拉强度&b MPa伸长率& 50%
  不小于
  1100H14,H240.2-0.3110-1453
  H16,H26130-1652
  H181501
  8011H14,H240.2-0.3125-1453
   H16,H26145-1652
  H181502
  8111H14,H240.2-0.3110-1453
  H16,H26130-1652
  H181501
  3003H160.2-0.3170-2102
  5052H180.2-0.3280-3203
  注:要求其它力学性能值时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4.7.2板、带材表面允许有轻微的擦划伤、松树枝状、金属及非金属压入物、压过划痕等缺陷。

  4.7.3带材内圈表面允许有控划伤存在。

  4.7.4带材应卷紧,不允许有松层。错层不大于5mm,塔形不大于20mm(内7圈除外)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
  板、带材的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方法按GB6987进行。

  5.2室温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板、带材的室温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按GB228进行。

  5.3厚度测量方法
  用能保证精度的量具测量。

  5.4冲杯试验方法应符合GB5125的规定。
  表面质量用目测检查。

  6检验规则
  6.1检查和验收
  板、带材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协议要求。

  6.2组批
  板、带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由同一合金、同一状态和规格组成,批重不限。

  6.3检验项目
  每批板、带材均应进行外形、尺寸偏差、表面质量和力学性能及深冲性能的检验。

  6.4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
  6.4.1外观、外形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查,应随机抽样。

  6.4.2从每批大卷中取不少于两卷,每个卷取一个纵向拉力性能试样和一个冲杯试样。

  6.5重复试验
                
  当性能测试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时,从该不合格卷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如复验结果仍有一个不合格时,则该卷不合格,其余逐卷试验,合格者交货。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每个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运输箱牌(或标签),箱牌上注明:
  a、运输号码;
  b、到站;
  c、产品名称;
  d、合金牌号及状态代号;
  e、规格;
  f、批号;
  g、重量及件数;
  h、本协议编号;
  j、出厂日期。 

  7.1.2 每个卷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注明:
  a、供方名称;
  b、合金牌号及状态代号
  c、规格
  d、重量
  e、批号
  f、检验印记;
  g、包装日期
  h、本协议编号

  7.2包装、运输、贮存
  7.2.1包装方式方法由生产厂家自定,但必须保证带材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带材在合同中应注明立包还是卧包。

  7.2.2包装的其它有关规定应符合GB/T3199标准的规定。

  7.3质量证明书
  每批板、带材应附有符合本协议要求的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供方名称;
  b、合金牌号;
  c、供应状态;
  d、重量;
  e、规格;
  f、批号;
  g、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结果;
  h、包装日期;
  i、本协议编号。 

  1、本协议是按照GB/T1.1和GB1.3的规定进行编写的。
  2、本协议适用于瓶盖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3、引用标准
  本协议引用标准未注明年代号,均为各标准的最新版本。
  4、牌号状态
  本协议采用GB/T3190-1996《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中四位数字的表示方法和化学成分。本协议中的状态按照GB/T16475-1996《变形铝及铝合金状态代号》的规定。
  5、本协议由西南铝加工厂起草。
  6、本协议由用户在合同中签字认可生效。
  7、本协议主要起草人:陆海庆 张德铭
  8、本协议审核人:游江海
  9、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代替Q/EL273-97《瓶盖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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