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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对168家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 |
|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更新时间:2007-4-28 8:26:5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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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物价局、经贸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粤价[2007]75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推行了差别电价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77号)要求,广东省对全省钢铁等八个高耗能行业开展了甄别和分类工作,并公布了第一批实行差别电价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能企业名单。第一批实行差别电价的高耗能企业共168家,其中,钢铁企业144家(限制类10家,淘汰类134家);水泥企业22家(限制类14家,淘汰类8家);铁合金企业1家(为限制类);烧碱企业1家(为淘汰类)。 同时,广东省物价局、经贸委还要求各市物价、经贸部门对94家高耗能企业进行核实,确定是否属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并于2007年4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省物价局、经贸委。逾期不报或无正当理由证明确不属限制类、淘汰类高耗能企业的,将列入下一批实施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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