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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被认定为江苏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更新时间:2008-12-26 10:30:24,阅读:
常铝股份被认定为江苏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公司所得税自2008年起三年内享受10%优惠,即按15%的税率征收。这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税负,提升公司业绩。
常铝股份12月26日发布公告称,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于12月9日下发《关于认定江苏省200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认定公司等837家企业为江苏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所得税自2008年起三年内享受10%优惠,即按15%的税率征收。这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税负,提升公司业绩。公司正在与主管税务部门联系办理减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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