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9日,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光铝:600673)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及七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自查报告》。
三、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同意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控股92.95%的子公司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80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对外担保总额为152500.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