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5日,常铝股份公布股东更名公告如下:
日前,常铝股份接到股东伊藤忠非铁材料株式会社的更名通知,该股东已将公司名称由原来的“伊藤忠非铁材料株式会社”变更为“伊藤忠金属株式会社(英文名:ITOCHUMetalsCorporation)”。
伊藤忠金属株式会社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现持有公司股份1530万股(境外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
2008年7月15日,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联交易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常熟市铝箔厂(以下简称“铝箔厂”)是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塑料、纸张、纤维和金属材料的分切、复合、涂复制造;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铝箔厂在常熟市古里镇小康村拥有一块面积为81,077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常国用(2008)字第000286号)。由于铝箔厂今后将主要从事实业投资,而本公司立志在铝板带箔上做强做大,基于各自发展战略的考虑,经双方充分协商,决定以上述土地的评估价格即21,080,020.00
元作为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交易价格。
二、铝箔厂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汪和奋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4年4月14日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
住所:常熟市虞山北路29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塑料、纸张、纤维和金属材料的分切、复合、涂复制造;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
财务状况:经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铝箔厂总资产 240,481,293.13 元,净资产 220,243,694.09 元,200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061,308.44元,净利润25,346,981.62元。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本次转让的土地位于常熟市古里镇小康村,东至华懋纺织有限公司、南至富春江路、西至白茆塘、北至小河,面积81,077.00平方米。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
经常熟市常信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2008年3月4 日为基准日评估,该地块单价260元/平方米,总地价为21,080,020.00元,以该评估价为转让价格。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发生的土地增值税及其它国家有关土地的费(税)由铝箔厂(出让方)承担,资产过户时发生的契税由公司(受让方)承担。
3、转让款的支付
在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出让方支付土地转让款
21,080,020.00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
该宗地属于工业用地,使用权完整清晰,宗地内外“五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及宗地内“一平”(场地平整);位置优越,距离公司厂区仅有6公里,购买完成后为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提供了充足的土地资源保障。
五、2008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公司 2008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先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瑞龙先生、江旅安先生、易仁萍女士、肖今声先生、陈枫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协议文本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本公司与铝箔厂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瑞龙先生、江旅安先生、易仁萍女士、肖今声先生、陈枫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如下:
1、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条款,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的条款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3、我们同意公司与常熟市铝箔厂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张平、钱建民、吴光、朱传香、陆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其他八名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弃权、
0票反对,审议批准了此项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