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海亮”)于昨夜发布公告,称于28日美国商务部(DOC)对本公司反倾销案的终裁结果,裁定浙江海亮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海亮”)的紫铜管反倾销税率为60.85%。根据该裁定结果,美国进口商从美国商务部终裁之日起进口产自浙江海亮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的涉案紫铜管,将暂按60.85%的倾销税率向美国海关预缴相应的关税保证金。此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0年11月左右作出损害调查的最终裁定。针对美商务部的紫铜管终裁,浙江海亮表示尽管公司本部及上海子公司涉案被征60.85%的反倾销税,但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年产7.1万吨铜及铜合金管生产项目已经基本建成,具备履行出口美国紫铜管订单的生产能力。因此,浙江海亮预计今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业绩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