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消息 今后一段时期,山东省将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按期淘汰落后产能。其中,电力行业要在2010年底前淘汰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钢铁行业要在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
今天,山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提出了近期10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目标任务。其中:电力行业,2010年底前淘汰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
煤炭行业,2010年底前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源枯竭、年核定能力9万吨(含9万吨)以下煤矿。
焦炭行业,2010年底前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
铁合金行业:2010年底前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电石行业:2010年底前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
钢铁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
有色金属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100千安及以下电解铝小预焙槽;淘汰密闭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